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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发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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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意见》要求加强和改进文化领域宏观管理,加快转变政府职能,明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,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。健全文化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,加强文化立法,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文化政策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。继续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,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、发展文化产业、激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。各地可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,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相关政策。

  《意见》强调,要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、政府大力支持、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、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文化体制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,按照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正的要求,着力培养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、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、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。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,把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结合起来,把加强宏观管理与增强微观活力结合起来,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。同时,要完善配套政策,使文化体制改革与劳动、人事、分配、社会保障、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改革相衔接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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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正式颁布实施。这是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。《若干意见》的制定,是贯彻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。《若干意见》的实施,对于加快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,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,促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,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。

(佚名/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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